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学生熟睡中掉下床受伤,谁担责?

14岁的陈某原系咸丰县清坪镇民族初级中学7年级学生。2005年11月4日晚10时许,陈某在熟睡中从所睡制式铁架床铺的上铺跌下,致左脸、左眼部受伤。次日中午,陈某到清坪卫生院检查,后转至咸丰县人民医院诊治。学校强调过学生要注意安全,但原告与其同铺同学为了好玩,同睡在无铁架护栏的那头。

全部回答

2016-06-16

45 0
    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部分行为具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应知两人同睡在上铺无护栏一头具有危险性,但为了好玩而和同铺同学同睡在无护栏一头,造成自己摔下床铺受伤,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被告虽强调学生要注意安全,但对学生同睡在床铺无护栏一头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未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有一定责任,原告伤后的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被告咸丰县清坪镇民族初级中学被判赔偿原告陈某医疗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近1。17万元。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教育/科学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出国/留学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