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 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 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对于第二种情形,行政机关对有关当事人>作 出的罚款决定如果不当场收缴,就很可能纵容某些行政违法分子, 使之逃脱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 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 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 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全部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 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 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对于第二种情形,行政机关对有关当事人>作 出的罚款决定如果不当场收缴,就很可能纵容某些行政违法分子, 使之逃脱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 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 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 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 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 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