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行政主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工作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两个方面。(1)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第一,通报批评。通过名誉上的惩罚,起到一种警戒的作用,以促使其以后不再实施违法行为。第二,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这是行政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最轻微的补救性行政责任。行政主体作出违法或不正当行为,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必须向对方赔礼道歉、承认错误,使受害者在精神上得到安慰,表明行政主体对自己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反省。 第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这是一种精神166上的补救性行政责任。当行政主体的行...全部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行政主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工作人员承担的行政责任两个方面。(1)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第一,通报批评。通过名誉上的惩罚,起到一种警戒的作用,以促使其以后不再实施违法行为。第二,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这是行政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最轻微的补救性行政责任。行政主体作出违法或不正当行为,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必须向对方赔礼道歉、承认错误,使受害者在精神上得到安慰,表明行政主体对自己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反省。
第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这是一种精神166上的补救性行政责任。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名誉上的损害、产生不良影响时,要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责任形式为对方进行精神上的补救。第四,返还权益。
权益,包括财产权益和政治权益。当行政主体违法剥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其承担的法律责任通常是返还权益。第五,恢复原状。当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行为给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带来改变其原有状态的损害时,行政主体要承担恢复原状的补救性法律责任。
第六,停止违法行为。这是行为上的惩戒性行政责任。如果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关有权责令行政主体停止该违法行为。第七,责令履行职务。这是针对行政主体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职务而确立的一种行政责任方式。
第八,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对于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行政主体自己或有权机关应予以撤销,行政主体要承担违法行为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第九,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是对行政主体裁量权进行控制的行政责任方式。
行政机关对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政行为要负法律责任。第十,行政赔偿。属于一种财产上补救性的违法行政责任。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人身损害,应依法赔偿损失;造成财产损害的,如不能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的,也应依法赔偿损失。
(2) 行政工作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第一,赔偿损失。指行政工作人员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体在代表国家对行政相对人赔偿损失后,依法要求有故意或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其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第二,行政处分。这是公务员承担违法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一种内部责任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形式。第三,其他责任形式。如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赔礼道歉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