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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3月12日,原本一个平常的日子。我和平常一样地网游。凌晨2时许,电话爆响。 这么晚,会是谁呢?接下来的事情让我彻夜无眠,直到这篇帖子发出的时候。上高三的弟弟和同学在晚上自习下课后被一群人围殴!同学受轻伤,弟弟一只眼睛严重刺伤!!听弟弟的同学说眼睛在流血!我惊呆了,怎么办?我安慰弟弟,不要紧张,先去医院诊断,尽快接受治疗!!!电话挂断了,我的心却再也放不下来了。
  凌晨4时,电话骤响。爸爸打来的,爸爸告诉我:弟弟已接受治疗,情况很不好、、、、。事故发生现场,连个报案的人都没有,根本无人过问。如此群殴事件无人过问!!!先不说学校的责任,凶手的逍遥法外,弟弟才十八岁呀,才要考大学,美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虽然爸爸的话说了一半,可爸爸是医生,话里的意思我明白,他怎么可能说弟弟将失明!!!我想作为父亲,他的心已经碎成千万片了。
  而妈妈呢?一向身体很差,怎么受得了如此打击?!我怵了。时间过得好慢。我眼睁睁等到早晨。10时,爸爸打来了电话。弟弟的眼睛失明。希望就在手术了。还有希望就要全力以赴。可高额的手术费呢?我的父母在1987年生了弟弟。由于是双职工,按照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弟弟属于超生,于是,一纸红头,父母被双开,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先不说当时的政策,父母的第一个处分是行政留职查看两年,党内处分是留党查看。双开是第二次下令,至今我都搞不明白,难道红头文件是儿戏?开除后,父亲开了间诊所维持全家生计。说到这里,我的父母是双职工,在当时是居民,住在单位。户口在单位。可开除后住哪里?户口落哪里?农民有地种,可当时的父母一无所有,连落脚的地都没有。
  如此一系列问题至今挂空!!!父亲的医术在当地赫赫有名。我们的生计不是困难,我在想,如果我的父亲不是医生呢?如果我们一家四口无一技之长流落街头呢?政府也任之听之?!父亲的医术好,医德也高。十几年来,父亲的诊所外面永远挂着急诊的牌子。用父亲的话说:疾病可不管刮风下雨,白天黑夜、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所以,我们没有上下班,只有病人。
  于是,父亲经常有饭刚吃两口被电话打断,无论春夏,不管秋冬,是否烈日炎炎,是否寒风刺骨。父亲熟练地收拾医具一边问诊。收拾好了,父亲心里也基本有数。就这样,父亲不知从死神那里救回了多少生命!!!父亲个性随和,腼腆。多少旌旗被父亲偷偷藏了起来,记得当时有记者非要写父亲的专题报道,都被父亲一一拒绝。
  理由是:治病救人,对医生来说,就象人吃饭喝水一样,有什么值得宣扬的?开除前,父亲是某家医院的院长,记者想从这里挖题,被父亲说的哑口无言:院长怎么了?院长也是医生!医生是作什么的?治病救人吗?还不是和人吃饭喝水一个道理。你怎么就想不通呢?就这样,父亲从来不收挂号、检查、出诊、床位、手术等费用。
  用父亲的话说:我的知识还是我的知识,病人没有带走,我收费做什么?床还是床,不会因为病人睡了就成凳子了,有收费的理由吗?还有更绝的:我都把人家的一块肉割掉了,还好意思要钱?其时父亲刚做完了一例肿瘤手术。平时一脸严肃的父亲的幽默,经常让病人开怀,常听病人戏言:父亲即是妙手回春的好医生,又是令病人如沐春风的精神良药。
  十几年,父亲始终坚持医德为重,急病人之所急,需病人之所需,仅仅赚个药品差价维持日常开销。我们渐渐长大,开销也大了许多,坚强的母亲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尝试做起了各种生意,风里来雨里去。我的母亲从小被外公娇惯,读书工作,没有吃过苦,可她吃苦的精神让熟悉她的人大跌眼镜。
  父亲说母亲坚强,我想不如说母亲是因为是母亲、是因为爱!谁都没有无缘无故坚强的理由吧。很多人只听父亲从医,自己开诊所,就觉得父亲赚了大把大把的钱。可谁又知道其中的内幕?父亲救了多少徘徊在死亡边缘的生命哪!换回了多少人的笑容和感激的热泪!可现在,他却要面对自己亲生骨肉失去光明!!!何等的讽刺!!何等的残忍!!!弟弟的眼角膜穿孔,接受第一次手术。
  直到昨晚23时,疲惫的父亲打电话的力量都没有了。也没有听到母亲的声音,我更不敢相提讯问。听同去的人说,还将进行第二次手术,复明的希望为0!!!!苍天哪!你为何不睁眼?!!心急如焚,又有何用?于是,我想到这个办法,是不是只有眼角膜移植才可以使弟弟重见光明?角膜从何而来?只有网络才能完成短时间传递讯息的可能。
  拜托了,各位!!ps:弟弟就读的学校该负什么责任?出了校门但在学校操场算不算校内?刑事案件是不是可以直接报省直?如此系列问题也拜托各位了!急盼!!感激之情,无法言表!在此之前,我患眼疾半月有余,尚未痊愈,加之昨天不住流泪,现双眼红肿,炎症不消还重,并有各种并发症。
  面对电脑数小时,此时已经无法正常睁开,言语不当之处,万请网友们海涵!拜托了! 。

全部回答

2005-03-14

0 0
  看到你家庭因为一系列意外而发生变故,我深表同情。 但是法律不相信眼泪与叹息,当务之急还是解决你弟弟的问题,但你通篇尽是家庭的历史。 事故发生在什么地点? 为什么发生打架事件? 殴打者是些什么人? 打斗的情况如何? 公安部门是否到了现场,并作了讯问笔录? 那些凶手如今何在? 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弄清楚,你不妨委托律师来代为处理,在对凶手进行刑事声讨的同时也可主张民事赔偿。
   就你言语中反映的情况凶手涉嫌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就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了。

2005-03-23

37 0
学校的责任问题,不妨先放到第二位去解决。 首先要做的,是要报案,先别管是否省直,属地派出所直接报案,然后会有一系列处理程序的。 如果抓不到凶手,而把希望放在寻找学校的责任上,会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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