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多元化的犯罪集团的区别
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集团的界限
从本质上讲,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都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阶段,因此,二者的准确区分就成了十分棘手的理论课题,同样也成了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
有论著认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以下几方面:(1)前者与后者的组织程度不同。 前者比后者有更强的组织性,表现为其组织纪律更为严格,组织机构更有系统、更为严密,组织宗旨更为明确,等等。因此,其对社会的危害更严重。(2)有无公开固定的势力范围不同。前者的目标通常是为了“称霸一方”,因此其往往有较为固定的势力范围,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能与正常社会分庭抗礼;后者的活动则通常是秘密开展的,除了在其进行犯罪活动期间,人们常常觉察不...全部
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集团的界限
从本质上讲,二者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都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阶段,因此,二者的准确区分就成了十分棘手的理论课题,同样也成了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
有论著认为二者的区别在于以下几方面:(1)前者与后者的组织程度不同。
前者比后者有更强的组织性,表现为其组织纪律更为严格,组织机构更有系统、更为严密,组织宗旨更为明确,等等。因此,其对社会的危害更严重。(2)有无公开固定的势力范围不同。前者的目标通常是为了“称霸一方”,因此其往往有较为固定的势力范围,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能与正常社会分庭抗礼;后者的活动则通常是秘密开展的,除了在其进行犯罪活动期间,人们常常觉察不到它的存在,其没有自己的势力范围。
(3)所可能采取的犯罪手段不同。前者的犯罪手段通常不止一种,可能会采取包括暴力、威胁、欺骗、腐蚀等各种手段,但暴力手段是其生存并达到目的的最后保障,在通过其他手段无法维持其生存、达到目的时,它通常诉诸武力;后者的犯罪手段较为单一,一般会根据其所从事的犯罪活动选择一种较为固定的犯罪手段。
(4)所从事或可能从事的犯罪活动不同。此外,前者往往还具有职业化、政治化,即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为其非法勾当积累资金或洗钱,腐蚀官员、参与政治以寻求庇护或靠山的特点,这些特点后者一般不具备。[1]
有的论著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集团最明显的不同是前者内部有严格的等级制度,组织目标明确,犯罪活动多元化,拉拢腐蚀政府官员。
一方面实施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在政治上谋求庇护的合法身份,以掩饰其非法活动;而后者的犯罪性质比较单一,只是以实施犯罪为成员联系的纽带,不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具体讲,二者有如下不同:(1)组织严密程度不同;(2)有无公开的势力范围不同;(3)犯罪活动和犯罪手段上也存在差异;(4)二者对政治的腐蚀性、渗透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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