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借据
今借到B人民币10000元,月息20厘
AAA
95年1月1日
借据
案例2。今借到B人民币3000元,8月归还,月息20厘
AAA
96年4月3日
以上2张借据中。A一直都没有向b还款,那么2张借据到现在08年了还有效吗?还有,利息有有效吗??
1、今借到B人民币10000元,月息20厘
AAA
95年1月1日
本借条还有效。法律依据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借据
案例2。今借到B人民币3000元,8月归还,月息20厘
AAA
96年4月3日
该借条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无效。
法律依据为《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补充: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利息,是不能被人民法院支持的。
。全部
1、今借到B人民币10000元,月息20厘
AAA
95年1月1日
本借条还有效。法律依据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借据
案例2。今借到B人民币3000元,8月归还,月息20厘
AAA
96年4月3日
该借条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无效。
法律依据为《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补充:
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利息,是不能被人民法院支持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