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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房屋重建相关问题

大家好, 我家两层楼的土木建筑房屋被大火烧毁,现打算重新建盖,考虑到地点位于城市市区,请问大家是否存在什么法律法规障碍。 比如: 1/是否会受到城市规划影响,要求我们的宅基地面积后退,以阔宽街道?如果的确需要后退,政府是否应该补偿?补偿金额标准? 2/是否会准许我们在原宅基地上重建?建筑规模是否有限制?我们是只能按照老房子的2层建盖,还是可以多盖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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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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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原则上是要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在原址上按原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结构进行翻建。 如果是由他人的原因导致损失的可法院诉讼请求责任人赔偿或双方协商补偿。 如果涉及城市规划的,需要改变位置的,由规划部门另行审批。
  原则上不收费。也政府无补偿。但所批新地段是另一处地段且低于原地段标准的可请求补偿地段差价。  面积和结构楼层等不一定与原房一致,按所批建筑。 但若批准在原址翻建的,如要增加面积和楼层,则按新建报批,建成后重新进行产权登记,原房产证作废。
   未经报批擅自建筑的,或擅自增加面积、增加楼层或高度、改变结构的,按违法建筑拆除,损失自负。

200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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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当原拆原建。 去城建局办理建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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