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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在医学上怎么解释??

平时生活中总会说某些食物是“发”的,例如鹅,猪头肉,莴笋等,吃后会引起某些病症的复法。请问“发”是如何引起的,在医学上如何解释?还有哪写食物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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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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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 1.是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  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
癫痫发作
等,引起旧病复发。
   2.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3.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
   发物的范围很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属于发物类的食物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等,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  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后出现病态反应。
   此外,属于发物的还有獐肉、腐乳、酒酿及葱、蒜、韭菜等。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发物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一方面由于发物具有的催发或诱发作用,食疗上还用于治疗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畅,食用蘑菇、竹笋等发物,可起到助其透发、缩短病程的作用。
    又如多食海腥发物以催发牛痘等,都是利用了发物具有的透发作用。

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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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食疗学认为,不同的食物在性能(偏性)上有差异,尽管都有其可食性和营养功能,但在患病服用中药时期,如果不了解“发物”和不重视“忌口”,饮食不当,则可能引起病变,产生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从而加重病情和引起严重后果。   《金匾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篇》中指出“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  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提示了不相宜的食物与疾病的关系。
     “发物”是指某种疾病的患者,在此期间进食某些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诱发疾病的食物。一般按其性能可分为六类:   一为发热之物,如薤、姜、花椒、羊肉、狗肉等;   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椿芽等;   三为发湿之物,如饴糖、糯米、醪糟、米酒等;   四为发冷积之物,如梨、柿及各种生冷之品;   五为发动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   六为发滞气之品,如土豆、莲米、芡实及各类豆制品。
       “忌口”即是在服用中药期间,为保证其药效,对于某些能减低药物功效并发生副作用的食物禁忌,俗称为“食忌”或“忌口”。   “发物”致病与人体的体质、遗传、季节、年龄、食后受凉或发怒生气等多种因素有关。
  如果你形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则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当忌;如果你近来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则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当忌;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需当“忌口”。
    有的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却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理当“忌口”。   一般来说,凡患热性疾病服药时,应禁用或少食酒类、辣味、鱼类、肉类等食物,因酒、辣味食物性热,有生热、生痰作用,食后助长病邪,使病情加重;当服用解表、透疹药时,宜少食生冷及酸味食物,因其有收敛作用,能影响药物解表、透疹功效;服温补药物时,应少饮茶、少食萝卜,因茶叶性凉下气,能降低药物温补脾胃之效能;服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时,不宜吃辣物,辣的食物性热,食辣的食物会增加热现象而抵消清热凉血药物(如石膏、银花、连翘、栀子、生地、丹皮等)及滋阴药(如石斛、沙参、麦冬、知母、玄参等)的作用;服用补药人参时,不宜吃萝卜,萝卜有消食化痰、通气的作用,而人参是滋补性药物,这样一补一消,作用就抵消了,无疑浪费了贵重药物人参。
       妇女妊娠期间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机体的阴血相对不足,而阳气偏盛,因此凡辛热温操之物不宜食用,即所谓“产前宜凉”。产后机体常呈虚寒状态,此时凡属寒凉、酸收、辛燥发散之品均宜“忌口”,故有“产后立温”之说。
     患病期间服用中药,均不能用茶水送服。  茶叶汁中含有鞣酸,鞣酸会和药物中的蛋白质、生物碱或重金属盐起化学作用而发生沉淀,影响药物疗效,甚至导致药物失效。茶叶中含有的咖啡碱、茶碱、可可碱等成分,具有强心、利尿、刺激胃酸分泌及兴奋高级神经中枢等作用,所以,贫血病人服铁剂时,以及服镇静、催眠等药物的前后,都不宜喝茶,更不能用茶叶水送服这些药物。
       还有几种食物是不能混在一起吃的,大家一定要注意:   22种不能混吃的食物   1。 猪肉*菱角——肚子痛   2。 牛肉*栗子——引起呕吐   3。
   羊肉*西瓜——伤元气   4。 狗肉*绿豆——会中毒   5。   兔肉*芹菜——脱发   6。 鸡肉*芹菜——伤元气   7。 鹅肉*鸡蛋——伤元气   8。
   甲鱼*苋菜——会中毒   9。 鲤鱼*甘草——会中毒   10。 螃蟹*柿子——腹泻   11。 白酒*柿子——会胸闷   12。   红薯*柿子——会得结石   13。
   糖精(片)*鸡蛋——会中毒、重则死亡   14。 红塘*皮蛋——会中毒   15。 洋葱*蜂蜜——伤眼睛   16。 豆腐*蜂蜜——耳聋   17。 萝卜*木耳——得皮炎   18。
   马铃薯*香蕉——面部生斑   19。   芋头*香蕉——腹涨   20。 花生*黄瓜——会伤身   21。维生素*虾——砒霜     22。牛奶*桔子*萝卜——伤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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