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工作内容有什么特殊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法》,并应当在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 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 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劳动时 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同时,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以下的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 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的作业;(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 体等的作业;(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全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法》,并应当在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 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 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劳动时 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同时,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以下的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 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的作业;(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 体等的作业;(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 应急处置;(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5)冷水作业 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 业;(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8)噪 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9)体力劳动强度 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10)在密 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 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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