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也可以成为“合著作品”或者“共同著作”,是两个 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所谓“两个人”既可以是两个自然 人,也可以是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参加创作的人,没有参加创作的 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出资、提供物质条件、负责誊写整 理的人都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 合作作品分为两种情况,即可 以分割的合作作品和不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比如一首歌曲是词、 曲作者的合作作品,词、曲作者可以单独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不 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 共同享有。 如何行使著作权,由当事人约定,意见不能统一的...全部
合作作品也可以成为“合著作品”或者“共同著作”,是两个 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所谓“两个人”既可以是两个自然 人,也可以是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是参加创作的人,没有参加创作的 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出资、提供物质条件、负责誊写整 理的人都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作者。
合作作品分为两种情况,即可 以分割的合作作品和不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比如一首歌曲是词、 曲作者的合作作品,词、曲作者可以单独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不 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 共同享有。
如何行使著作权,由当事人约定,意见不能统一的,任 何一个合作作者不能阻止其他合作者正当地行使著作权。行使财产 权的收益,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均分,也可以按比例分配。当 事人没有约定的,一般应当均分。
委托作品系对《著作权法》第17条的概括,是由委托人根据 自己的需要向受托人提出创作要求,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 创作而产生的作品。委托作品即在民法的委托或者承揽关系下创作 的作品。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 权利主体关系。
委托作品的权属则要依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 定不明者归属于创作者。委托作品这类创作的特点是,受约人依约 定向出约人提供的不是劳务,也不是处理或管理事务,而是特定的 文学艺术作品。作为合同标的之委托作品具有特定性。
它是委托方 所要求的,由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在某些情况下,受托方可 能对有关主题、主要特点甚至作品标题等有具体的指示,但委托作 品的作者独立承担承揽工作风险。《著作权法》第17条没有规定 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应采用何种形式。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 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按照《著作权法》第 n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 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 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