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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呢?

哪些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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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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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涉及公司经营判断规则,如股东以公司严重亏损、公司长时间未分配利润、股东受压迫无法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务而起诉解散公司的,因法院不宜以司法权取代公司正常的商业判断,对此股东的起诉将会不予受理。
   2、涉及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如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或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而起诉解散公司的,因为股东可依据《公司法》其他规定主张上述权利。
       3、股东以公司被吊销未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公司被吊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情形,因此,股东对一个被吊销即成为事实状态的解散公司再行起诉解散公司,法院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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