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怀孕的条件都有哪些

在南京市申请保障房都有哪些条件?

南京市申请保障房都有哪些条件?

全部回答

2017-11-04

77 0
    申请住房保障三个基本条件: (一)具有南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一)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二)年满60岁的孤老;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
     城市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一)特困企业中无房且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 (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的;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到户籍所在地提出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已经申请了住房保障,领取全额补贴满两年的家庭可向区房改办提出申请实物配租,但前提是区房改办有房源来安置。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申请。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生活
购房置业
服装/首饰
美容/塑身
购车养车
家电
礼节礼仪
美食/烹饪
购物
婚嫁
生活常识
家居装修
交通出行
起名
保健养生
育儿
购房置业
购房置业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