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视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 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不改 变合同关系的主体,仅改变合同关系的内容的法律现象。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对 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全部内容的变更。 合同变更应是在原合 同的基础上根据情况作的补充或修改。合同变更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 的合同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 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②有合同内容的 变化,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违...全部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 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不改 变合同关系的主体,仅改变合同关系的内容的法律现象。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对 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全部内容的变更。
合同变更应是在原合 同的基础上根据情况作的补充或修改。合同变更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 的合同履行,否则将构成违约。《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 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②有合同内容的 变化,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数 量、品质、规格、履行条件、价金等发生变化。③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的协 议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