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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是否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管理人员负 责营业事务?

管理人是否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管理人员负 责营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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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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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法第74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 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 事务。”管理人在重整期间既可以亲自管理债务人的财产 和营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其他有经验的管理人员来管理 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包括聘用债务人企业的管理 人员。
  聘用债务人企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营 业事务可能是管理人会优先考虑的问题。  这不仅因为债 务人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非常熟悉,还 因为他们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对促成债务人重整 成功有一定的益处。
  管理人与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之间 是聘任关系,经营管理人员要受管理人监督并对管理人 负责。聘用经营管理人员的费用应当作为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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