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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都要担吗?

美容变毁容,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都要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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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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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美容损害又不同于一般的人身损害。
  首先,美容机构没有完全履行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美容法律关系中的义务而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损害。  其次,美容损害赔偿责任既包括对人的容貌即人身损害的物质赔偿责任,还包括对容貌受损而带来的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责任。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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