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劳动合同可以中止?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暂时无法
履行劳动合同,另一方主体采取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中止可能出现两种结 果:一是特殊情况消失,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特殊情况没有消失,那么就可能从中止变成终止。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2)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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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暂时无法
履行劳动合同,另一方主体采取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中止可能出现两种结 果:一是特殊情况消失,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特殊情况没有消失,那么就可能从中止变成终止。
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2)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这里需要明确中止并非终止,两者概念不同。终止一般是指合同到期后自
然结束。
而中止一般是由于特殊的情况,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无法履行,暂 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却没有提及劳动合同的 中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