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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由谁承?

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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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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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已登记为准)。
  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     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之教养等。
  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第三、对于一方在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物,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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