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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再赠与吗?

附有义务的赠与中,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不再赠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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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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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同法》第一九十条和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张大爷可以撤销对小赵的赠与,无须给小赵农用车。《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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