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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赔偿?五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

五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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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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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但若学校方面对此有过错,应适当给予赔偿。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可以力人、限制民事行为可以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可以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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