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退休职工个人医保卡帐户充值是
自今年起,山东威海范围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在申请医保关系转移后,其医保关系可转入居住地,纳入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并享受居住地参保待遇。截至目前,已有1300多人将异地医保关系转入威海,医保基金运转正常。 据威海市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险异地管理主要有两大难点:一是手续烦琐且参保人负担加重;二是因统筹标准不统一造成基金管理困难。为解决这两点,去年12月份,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威海市财政局出台了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威海市范围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其医疗保险关系可转入居住地,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服务。 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后,执行居住地医...全部
自今年起,山东威海范围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在申请医保关系转移后,其医保关系可转入居住地,纳入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并享受居住地参保待遇。截至目前,已有1300多人将异地医保关系转入威海,医保基金运转正常。
据威海市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医疗保险异地管理主要有两大难点:一是手续烦琐且参保人负担加重;二是因统筹标准不统一造成基金管理困难。为解决这两点,去年12月份,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威海市财政局出台了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威海市范围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其医疗保险关系可转入居住地,由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服务。
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后,执行居住地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包括个人账户的计入、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结算等。 异地人员纳入居住地管理后,与当地参保人员一样,纳入当地计算机程序即时监控管理。
居住地经办机构按当地的结算管理办法,对纳入当地管理的异地居住人员的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年终,根据医疗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及个人账户计入总额,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向居住地经办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及个人账户计入总额。
这样,异地居住人员不必回参保地报销,与当地参保人员一样,在住院或进行门诊慢性病治疗时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 截至目前,威海市医保处已为1300多名退休老人办理了异地医保转移手续,在全省率先破解了一直困扰退休人员离开参保地后就医不便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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