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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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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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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在百度知道上查到的信息,你可以上去详细了解: 企业法人是法人的一种,是指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企业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
   《民法通则》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进行诉讼活动。
   。

2006-09-27

76 0

《民法通则》中“法人”的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法人企业.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以上是引用别人的话

2006-09-27

82 0

    首先需要弄清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法人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拟制的人格,即某些组织、财团由于组织严密,可以像一个自然人一样来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法律上把这个组织视为具有独立人格。
  在你所说的案例中,该企业即为法人。至于法定代表人则指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经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其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由于很多人对法律概念的不了解,常常把“法定代表人”叫做“法人代表”或者“法人”,这是错误的说法。 就你的问题而言,我想你想问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与其他“股东”在承担法律责任上的区别吧?总的来说,法定代表人一般同时也兼具股东的身份,因此,跟其他股东一样,在企业法人的对外债务问题上,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法人债务承担责任。
    但在其他方面,法定代表人则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毕竟他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享有比其他股东大得多的管理权利,很多法人行为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都是不能发生的。
  关于法定代表人承担更多法律责任的情况,举个简单例子,比如涉及法人犯罪的时候,法定代表人通常会作为主要责任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即法人承担财产罚(对单位犯罪判处的罚金),而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责任人则承担人身罚(因单位犯罪而对主要责任人员判处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
    而股东,只要没有直接参与法人违法行为,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2006-09-27

78 0

企业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经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成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主要特征是:   (1)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2)具有营利性;   (3)必须是经济上的实体并具有法律上的独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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