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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建议?想抱养小孩?

想抱养小孩,有什么建议?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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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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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领养儿童手续]领养儿童条件及手续 领养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被收养人必须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年龄不满14周岁。
     申办手续: (1)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b、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c、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d、意愿书。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E、照片。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a、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c、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d、弃婴公告; e、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f、收养 。

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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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收养小孩的手续的。 ,麻烦设置为【有用】哦!

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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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医院找,如果有人就太简单了。经常会有非婚生的孩子,抱养前应想法见到孩子父母(别当面见,省得以后麻烦),以保证孩子外观及智利,让医院给孩子做个全面检查,出院时让医院把出生证明的父母最好改成你的。 (赠人玫瑰 手留余香。如若,您对我的回答满意,请选择"对我有用" 谢谢您的采纳!)

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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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先需要符合条件,然后需要跟民政局联系,帮助寻找福利院的小孩子,而且需要办理严格的收养手续才行。 您若感觉满意,请点“有用”,支持我在微问的道路上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2013-08-30

21 0
你可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申请手续,要合法领养

匿名用户

2013-08-30

21 0
合法就行吧

2013-08-30

21 0
去正规的国家机关进行抱养,不人不能上户口的

2013-08-30

50 0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条你爸爸就不具备,这是最关键的一条,只要你把情况说明,你爸爸就会放弃收养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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