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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如何继承?

结婚前我父母出钱,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请问:结婚后,如果我发生意外,死亡,这套房子归谁?(房子贷款已还清)。如果要确保在我意外死亡后这房子归我父母,需要怎么操作?怎样写协议或约定?谢谢。

全部回答

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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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是在结婚前由你父母出资,以你的名义购买的,且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是你”,可以认为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如果你发生意外,该房产将做为你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由你父母与妻子共同继承,每人各得1/3产权。
     如果要确保在你意外死亡后这房子回馈父母,可以采取遗嘱(公证、自书、代书均可)形式。由于遗嘱是公民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做出处分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一种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
  从确保法律效力和不产生争议两个角度考虑,建议采用遗嘱公证方式。   十分理解你父母的心情,但你们的设想只是一相情愿。 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即谁登记谁拥有。
  因此,购置房的产权证是你的名字,你就是当然的所有权人,父母的出资将视为对你的赠与,这是毫无异议的。在不改变产权属性的情况下,房子是你的私有财产,与父母无关。   因此,要达到你父母的预期结果,最简单的做法有两个: 1、将产权属于你的该房,由父母以交易方式买回去,变更所有权人,然后由你父母进行遗嘱公证,在他们百年后,房子由你一人(而不是家庭)继承; 2、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增加共同共有人,将父母做为共同共有人增加到产权登记上,约定父母各自的产权比例,使你持有的产权比例降到最低(10%-5%),等于把父母的赠与又回赠给父母。
    这样即使发生遗产继承,其比例将微乎其微,损失也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

2006-08-01

201 0

你可以立遗嘱啊,但首先要确定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婚前已还清所有贷款),否则其中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不能擅自处理。 写协议的方式不很稳妥,因为毕竟房屋在你名下,而房产一般又是以登记为准的,将来肯定会发生争议,除非你丈夫也在协议上签名表示同意。

2006-08-01

199 0

    一,根据你的叙述,按照我国的规定,可确定为婚前财产,由你个人支配处分; 二,如你假说,你发生意外死亡。这房子就成了你名下的遗产,按我国规定进行遗产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这就产生了两种情况: 1,如你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就是由你父母,妻子和儿女来继承他们应得的份额; 2,如你立了遗嘱,则按你遗嘱来继承。  很明显,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你要实现你的意愿,你得立一遗嘱,指明你的房产归你父母,能公证一下遗嘱更好。
  当然公不公证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

2006-08-01

198 0

  1,发生意外,死亡,这套房子归你,它是你的个人财产。 2,如果要确保在意外死亡后这房子归你的父母,唯一的办法只能是立遗嘱,因为在你意外后,虽然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按继承法的规定,你的财产将要被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子女,父母,配偶,所以,你的父母和配偶都有权来参与继承。
   3,写协议和约定是没有用的。 4,一般情况下,遗嘱不须公证即可发生效力,但为了证明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公证更好一点。

2006-08-01

167 0

要你父母继承的话就要去公证。

2006-08-01

200 0

    这个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你意外死亡,这个房产即成为遗产。你的父母和妻子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房产。如果你希望只让你的父母继承的话,可以立一份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在遗嘱里写清楚,如果你意外死亡,房产由你的父母继承即可。 你的想法是不行的。  因为法院认定房屋所有权的依据是房产证。即使你死后你父母拿着你们签订协议主张房屋归他们所有,但是你妻子以房产证为证据主张房屋属于你所有的话,法院还会认定房屋所有权归你,属于遗产。
  而你父母对于购房的出资,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对你的赠与。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办理遗嘱公证。  如果实在不想订立遗嘱的话,可以考虑赠与协议。以你的名义将房屋赠与给你的父母,同时在赠与协议里面附上生效条件,即只有你在婚后意外死亡的条件下,赠与协议生效。
  最好也去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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