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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审理

原告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但是,有承包经营事实,以及2003年3月1日以后的村委会承包证明,是否据此确认原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中国农村大量存在的事实是:承包土地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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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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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村委会承包证明,并且有承包既成事实,可以确认承包经营权的成立。 2、没有正式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不能证明你的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权,村委会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的理由,但必须在合理的季节时间才可解除或终止。
  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相对合理的期限,书面认定。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 没有订立书面承包合同,但已经发包方同意并实际承包经营一年以上的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自实际承包经营时取得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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