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省
办理条件
1、已在南宁市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
2、非广西户籍的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办理材料
1、依转入险种由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合)凭证》。
4、委托他人代办人的,出具的参保人的委托书1份(委托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按手印,并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由);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办理条件
1、已在南宁市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
2、非广西户籍的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办理材料
1、依转入险种由参保人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参保(合)凭证》。
4、委托他人代办人的,出具的参保人的委托书1份(委托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按手印,并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由);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