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事业单位吗?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章措施并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县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章措施并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县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工作。
(...全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章措施并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县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章措施并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县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监督执行实施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法规;负责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产业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政策和法规,并拟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制度。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负责全县建筑业执业人员、造价执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县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城市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的规划;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编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印信管理、上传下达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报送、起草机关的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对直属单位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和保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工作,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管理机关、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归口管理有关行业统计、财务会计信息工作,指导直属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系统内的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负责接收对办事人提供的要件材料真实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照其内容分别转送业务科室处理。负责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费用的集中收取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建设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 城市建设科。
负责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行业有关规定,指导全县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镇规划、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城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和组织城市综合开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检查评定工作;负责城市统计工作;负责城市人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测绘工作。
(三) 建筑管理科。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及建筑施工队伍管理,监督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经济、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住宅建成后住户室内装修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外及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
组织拟定局管各行业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和抗震设防工程管理,参与编制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域外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其有关的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和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行业技术市场和企业技术进步,负责指导全县建筑科研单位的工作。
负责建筑统计工作。
(四)法制科。
宣传贯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管理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业务指导、执法队伍管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对各单位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行为及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和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依法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负责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各类案件组织复议诉讼。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导和组织回复工作。负责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业进行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
牵头和协调系统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负责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件的分办、回复工作。为系统内部各单位在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涉法案件提供咨询和帮助。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
[1]
3领导班子编辑
局长吴立友 历任:到保农机站会计,到保联营加油站站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副站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站长,镇赉县农机局副局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站长,镇赉县农机局副局长,镇赉县农机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镇赉县农机局党委书记、局长;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分工:负责系统党委、行政的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春红 历任:沿江乡勤务员,沿江镇团委书记,沿江镇宣传委员兼秘书,张家园子乡副乡长,建平乡副乡长,建平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局长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协助局长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管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中心、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联系供水公司、供热公司
副局长王玉宝 历任:吉林省黄金地质调查所地质员,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地质员、 分队技术负责,镇赉县市政管理处规划员,镇赉县规划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镇赉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院长,镇赉县城建档案馆馆长,镇赉县建设系统党委委员,镇赉县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局长抓好城市规划、建筑工程、住建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分管建工科、规划处、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墙改办、招标公司,联系建筑材料检测公司、建筑工程监理公司、建筑设计院
副局长宋作坤 历任:县林业局职员、科长,县园林处主任,县烟叶公司副经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局长 领导分工:协助局长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
分管项目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联系市政工程公司[2]。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