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告诉我因为第三名之间没有比赛,告诉我为什么?是不是有什么历史缘故?
出现并列第三名与奥运会柔道赛制有关 2008年北京奥运会柔道比赛将按照《国际柔联体育和竞赛组织规则》及《国际柔联裁判法则》的规定执行。 比赛实行单败淘汰复活赛制。通过抽签,柔道运动员被分成A、B两个半区,各半区又相应地被分成两组:A1、A2组和B1、B2组。
淘汰制将产生两名获胜者。 2007年世锦赛前三名运动员将作为种子选手参加本人相同级别的奥运会比赛。 所有被A1、A2、B1和B2组胜者击败的柔道选手将参加各自小组的复活赛,比如:被A1组胜者击败的第一个选手将与被A1组胜者击败的第二个选手进行比赛,比赛的胜方将与第三个被A1组胜者击败的选手进行比赛,其他依此类推;A1组复活赛的胜者将与A2组复活赛的胜者进行复活赛决赛。
复活赛决赛的两名胜者将与另一半区决赛的失败者进行争夺铜牌的比赛(2名铜牌获得者)。A、B半区的胜者将进行金、银牌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