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诚答。就友友所提“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之问题,说说我了解的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不断调整与完善,人力资源需增越来越大,流动人员的婚育问题,越来越成了社会管理的一个大问题,为国家政府的“计生”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而“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正好填补了这块短板。
流动人口的暂住地的“计生”管理部门依法对其施使婚育管,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的数量。因此,“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显得尤为重要。 “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由本人户籍管理所在地,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据婚育状况证明材料,再由乡镇或区政府所属“计生办”认证,签署并加盖公章方可。
婚育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本人户籍,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生育状况,日期,出据单位与公章,“计生办”的签署意见与公章和日期。所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定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具体情况,视流动人口暂住管理所在地的管理部门或单位,对“婚育证明”所需要的内容而定。 再次谢谢友友的诚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