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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哪些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哪些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全部回答

2016-05-23

37 0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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