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有什么内容?
前言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律师业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部署,进一步拓展了律师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将发展法律服务业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推进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对律师制度的完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经过两年的律师队伍教育规范活动,律师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广大律师更加意气风发地投身法律服务事业,律师事业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2006年...全部
前言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律师业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部署,进一步拓展了律师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将发展法律服务业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推进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对律师制度的完善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经过两年的律师队伍教育规范活动,律师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广大律师更加意气风发地投身法律服务事业,律师事业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2006年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从严管理为保证,进一步增强律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完善律师制度,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实施国家“十一五”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包括律师工作在内的全国法律服务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建议》中关于“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的总体要求,抓住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线,认真贯彻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下大力气解决好律师工作提高工作水准、注重平衡发展、维护服务秩序、改善执业环境、加强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实现律师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指导律师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指导律师工作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服务。积极推动律师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动员和组织广大律师为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研究制定律师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和措施,引导律师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科学构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
围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国家近年来制定并实施的发展战略,引导律师主动介入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战略部署,为推动东、中、西部良性互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围绕实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提供法律服务。研究制定律师业为促进对外开放服务的意见和措施,提高法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为加快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改变,扩大对外开放服务。
(三)指导律师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研究制定律师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见和措施,引导律师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
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围绕规范执业行为、改善执业环境和改革完善律师制度,推进律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四)继续抓好《律师法》修订工作。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律师法》修订的论证和审议工作,加快《律师法》的修订进程,从立法上为律师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争取在相关法律中体现和完善律师制度。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有关整改内容,使律师执业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六)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围绕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初步意见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律师收费制度。
继续进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扩大规模,规范业务。继续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提高工作管理和指导水平。研究统筹律师业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实施扶持欠发达地区律师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为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七)深化律师执业规范建设的各项工作。把律师工作纳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进一步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严格的行政管理规范,特别是要制定律师流动管理办法,规范律师流动秩序。
指导和推动各地制定当地的律师收费办法和标准,集中开展律师收费的专项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律师行业执法执纪检查活动。
三、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八)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国范围内分层次举办以服务于“十一五”
规划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形势教育培训,使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员律师普遍受到培训和教育。
加强专业培训,指导加强对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新型法律服务、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等专题培训,抓紧培养一批擅长办理反倾销、知识产权业务的法律服务专门人才。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
(九)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把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作为推进律师工作发展的重大举措,认真研究部署律师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培育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培养一批具有专业品牌、团队精神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行业文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制定律师教育、管理、监督体系实施纲要。加强教育和管理,推动律师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动作用;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广大律师、律师事务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十一)加强律师宣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律师制度,推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先进典型,包括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典型,为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服务的典型,长期面向基层、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典型,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律师工作。
四、围绕实现“运转高效、指导有力”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律师工作管理水平
(十二)完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公、检、法以及信访、价格、税务管理等部门之间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交换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建立完善对社会负责的投诉查处机制,畅通渠道,健全制度。
(十三)完善工作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建立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之间以及管理部门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快捷、灵活、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在律师管理部门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畅通管理工作信息渠道。
抓紧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师管理信息系统,适时向社会披露律师的基本情况、良好执业记录、违法违规违纪受处罚情况等。
(十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律师中间,了解掌握律师业的发展动态和律师的所思所想,把握全局,增强管理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加强律师理论研究,特别是要根据“十一五”规划,研究律师工作为现有领域和新型领域服务问题,管理机关如何引导律师为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发展服务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问题。
(十五)加强工作训练。
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国际形势与律师业的发展、“十一五”规划与现代法律服务业、“十一五”规划与律师工作为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服务,以及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等培训,使广大律师管理人员进一步了解大局,更好地服务大局。
结束语
新的一年,充满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孕育着新的希望和新的收获。
全国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大力推进律师业的改革和发展,在巩固中提高,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开创律师工作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