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奖学金请问:复旦的新生奖学金
情系贫寒学子,托起明日之星——复旦大学设立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发布时间:2006-04-18 阅读次数:1319
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复旦大学,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在社会各界及热心校友的慷慨捐助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复旦大学从今年起,设立“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明日之星奖(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在300人以上,每人每学年可获得3000-5000元的奖(助)学金,有志于报考复旦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可在高三时即申请该助学金,申请成功后一旦被复旦大学录取即可获得该助学金。
同时,每位获得“明日之星奖(助)学金”的同学在入校后即纳入“复旦大学家庭经...全部
情系贫寒学子,托起明日之星——复旦大学设立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发布时间:2006-04-18 阅读次数:1319
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复旦大学,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在社会各界及热心校友的慷慨捐助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复旦大学从今年起,设立“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明日之星奖(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在300人以上,每人每学年可获得3000-5000元的奖(助)学金,有志于报考复旦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可在高三时即申请该助学金,申请成功后一旦被复旦大学录取即可获得该助学金。
同时,每位获得“明日之星奖(助)学金”的同学在入校后即纳入“复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助计划”,学校将从经济资助和成才扶助两方面为困难学生构建综合帮困体系。获得“明日之星奖(助)学金”及其它各类助学金的学生将在“双助计划”提供的锻炼成才岗位上培养自己的能力。
锻炼成才岗位分为实践岗位、服务岗位和学习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锻炼成才岗位。
申请“明日之星奖(助)学金”的同学可以填写招生宣传资料中附着的“明日之星奖(助)学金”申请表,也可到复旦大学招生网( )下载打印后填写。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经当地有关部门盖章证明后,在6月15日前寄回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的相关部门会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入复旦大学就读后,即获得助学金。
在本科学习期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可连续获得该助学金。
Q&A:
Q: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复旦大学“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A:凡有志于报考复旦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学习勤奋,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均可申请。
Q:申请时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
A:申请人须根据申请表要求,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
Q:怎样获得申请表?
A:复旦大学的招生宣传资料中附有申请表,可直接填写。
也可到 下载打印后填写。
Q:如何申请“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A: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完申请表并盖章后,在高考前将表格寄“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Q:什么时候才能知道是否获得了“明日之星奖(助)学金”?
A:获得助学金的通知将随着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未获得助学金的,恕不通知。
Q: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助学金呢?
A:助学金将在入校后发放到学生的校园卡中。
Q:“明日之星奖(助)学金”是否能连续获得?
A:学生在获得“明日之星奖(助)学金”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连续获得,最多可连续获得四年: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课余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2、 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平均绩点达到2。
0以上(需提供成绩单);
3、 品行端正,生活简朴,无不良行为;
4、 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双助计划”中实践岗位、服务岗位、学习岗位中某一类岗位的锻炼,并在每次岗位考核中均合格。
Q:如果还有问题,应该怎么咨询呢?
A: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1-55664310,陈老师,021-55664312,葛老师。
新生奖学金是指第一年的,详见:
复旦大学2006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6-04-19 阅读次数:4416
为褒奖在高中学习阶段品学兼优和在全国主要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我校专门设立了新生奖学金。
一、设奖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 10000元 二等奖:5000元 三等奖:2000元
二、申请资格
1. 高考成绩列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前10名、理工类前10名、综合类前15名的新生;
2. 在2006年复旦大学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中(不含各类预科转入本科新生),高考成绩(按投档成绩计算)名列前百分之五的学生;
3. 在下列比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
教育部规定的五大学科竞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决赛一、二等奖;
B。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C。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D。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
4. 高中阶段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荣誉称号,如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三、评奖细则
1、凡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或高考成绩列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前10名、理工类前10名、综合类前15名的申请者,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2、凡高考成绩列于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二的学生,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二等奖;
3、凡高考成绩列于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五的学生,数理化学科竞赛决赛二等奖获得者以及其它符合新生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学生,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三等奖。
四、实施办法
1、 凡符合申请资格第二条的新生将由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资料直接通知本人提出申请,符合其他申请资格的新生入学后由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 申请者统一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办公室审核;
3、 招生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并予以公布;
4、 学生工作部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新生颁发奖学金。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4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