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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广州计生部门做法是否合法?

我先生是广州市户口,我是湖南农村户口,符合入户广州条件,生育一儿一女,女儿属于超生,在当地我们双方已接受当地生育部门罚款(分期付款),为了女儿读书问题,现想转入广州,但街道计生部门以没交清所有罚款与少交为由,拒绝开计生证明,(首先我们声明,我们没有故意躲避罚款,湖南开出的征收也需交5-6万元,)请问广州计生部门做法是否合法?如是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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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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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当事人为了达到少缴社会抚养费的日的,故意规避户籍所在地的征收,到征收标准低的地方微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低的地方的征收机关应当按照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标准一次性进行征收。
  如有疑问,请向区(市)人口计生局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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