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好一套2002年的商品尾房,价格合理,但是开发商要求一次性付款,不能办理贷款。开发商:现在只是办理了整栋楼的手续,房产证到每户,要到2006年3月份才能拿到,还说五证齐全,房子原先已经被开发商做过抵押贷款,现在已经清理。这样的说辞有理吗?这房子还可以贷款购买吗?一次性付款它存在什么样的风险?请各位给予指点!谢谢了!!!
开发商想尽快将尾房卖出去,为回笼资金,当然希望你付全款了,(多数开发商一直欠包工头的钱款,有的采取用尾房充钱款,给包工头几套房子,当然包工头不会要房子的,就委托物业人员帮忙卖出,着也是他们要求付全款的原因)。
开发商想尽快将尾房卖出去,为回笼资金,当然希望你付全款了,(多数开发商一直欠包工头的钱款,有的采取用尾房充钱款,给包工头几套房子,当然包工头不会要房子的,就委托物业人员帮忙卖出,着也是他们要求付全款的原因)。收起
当然不合理,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诉告
不合理,我也是作房地产的,贷款这个保证金是这样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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