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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医疗官司的请进

我在江西南昌有个医疗官司,现南昌医学会判非医疗事故。但我认定是医疗事故,只是医学会偏袒。有没有高手指点操作方案及参与。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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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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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法律框架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其数额远远超出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 不属于医疗事故,对患者方来说很可能是有利的。 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作委托司法鉴定(并非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的策划。

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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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对医疗事故的认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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