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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个关于项目管理的问题,一直想不明白

  建造师课本上讲到项目总承包模式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而施工委托模式有“平行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然后设计委托模式有“平行委托模式”和“设计总承包模式”我想问的问题是:既然项目总承包模式里面都已经包括设计与施工的,那么还可能对设计与施工进行承包?并且还是业主来进行的,这不是矛盾了吗?不懂你们明白我问的问题没有?举倒子说,施工任务委托里面的三个模式都是业主来进行委托的,但问题是,怎么不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来进行呢?设计的委托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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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30

0 0
项目承包方式按委托单位性质分为施工发包,咨询发包。按照工作量划分为平行发包和总承包。选择了总承包就没有平行发包了,也就不需要再进行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发包了

2013-07-11

25 0
建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到哪里去找答案吧。

2013-07-01

24 0
.........不太懂

2013-06-30

39 0
对于一个建设项目来说,业主除了选择施工总承包 ,还可以就设计、施工分别进行招标。如果设计与施工分别招标的话,那就存在各自的委托模式。

2013-06-30

41 0
有些设计是施工时产生的,需要再设计,如设计审核图纸由设计院出,但施工竣工图可以由施工单位出,验收时用施工单位的竣工图,验收报告却盖原来设计院的章。消防水电 二次精装修都需要二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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