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
1、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针对的是具有立体形状或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或液态、粉态或粒态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须知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是产品专利申请。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全部
1、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针对的是具有立体形状或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或液态、粉态或粒态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须知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是产品专利申请。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
2、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和背景技术;
3、完成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4、达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实用新型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
5、附图(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是分解图、剖面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的实施方式);
7、本实用新型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设计人名称等材料。
注意事项:
1、专利名称应该简短、准确地表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部分尤其要引证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
5、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
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
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8~12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但具有相对独立性。
外观设计的特点
(1)必须以产品为载体
(2)是一种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能够适用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形设计。
外观产品比较常见的包括:服装、包装袋、酒具、茶具、家具等。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受理——初步审查——授权——登记——授予证书——公告。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该具备的条件:
1、适于工业应用的工业产品;
2、必须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所作的设计;
3、能够产生美感,并与他人的产品在外观上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外观设计专利获得专利权应该具备的条件:
1、新颖性(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致)
2、独创性。是指所申请的外观设计与已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即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3、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
不能与已经合法存在的在先权利,如受《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和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中的图案或造型想冲突。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
(必要时还要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以上申请文件各一式两份。
外观设计图提供: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专利所有人相关证件: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外观设计与发明及实用新型的区别
(1)在发明创造的程度要求上的区别
发明与实用新型的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外观设计标准:新颖性
(2)在专利保护期上的区别
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
(3)对提交不同专利申请案的要求不同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权利要求书等;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提交请求书及有关图片或照片
(4)在“国家规划许可”适用范围上存在区别
国家规划许可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
(5)在强制许可方面的区别
只适用于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于外观专利
(6)在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依据上的区别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受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外观专利受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反映的外观设计专利为准
(7)在职务发明创作报酬上的区别
外观设计人的报酬低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发明人
(8)在优先权适用时间上的区别
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就同一外观设计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以享受优先原则
(9)在审查复审程序上的区别
专利局仅对发明专利申请案实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申请案除形式审查外,只进行有限的“查重”,对外观设计申请案只进行一般的形式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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