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通过执业医师考试近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第六条:“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的规定,和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第六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的规定。你于2...全部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第六条:“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的规定,和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第六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的规定。你于2014年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经注册在县中医院,你可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单位的聘用文件,再将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一并提交给当地人社局,请他们按照文件规定,聘用你为医师职务。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http:\/\/www。21wecan。com\/rcpj\/zcj\/zczn\/bc2690a3e689bd7dd777b5d4853e2bef。
html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http:\/\/www。21wecan。com\/rcpj\/zcj\/zczn\/a4182b7e9f8c16763ab218302b040f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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