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另一村子的旅游开发区工地上搭架子时从架子上掉下来,造成头颅破裂,重型脑外伤,已经昏迷十多天还没有醒过来。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即使好了,也不会像原来那么正常,现在除了大部分医药费老板在出,其它的支出都是我们自己在出,而且还需要大笔后续的医辽费,我们该怎么办呢(老板资金应该没问题,就是不主动,都是我们去追他,才给一点)?我爸去年就在那里做,今天也断断续续在那做了几个月的样子,他是刷内墙的,我爸年纪也大了(56岁),做完后本来就不想做了,但是老板非要他们连外墙也刷了才结帐。去年也有一部分没有给,加上今年的就有四仟多,不去怕要不到,不得以又去做。在他们这干这一行的,都是没有签合同的,只是做到一定阶段后,发一些生活费,完工验收后再付余下的工钱。拿到钱,也不开收据的。如果以后上法院,我们该怎么取证,要求哪些赔偿呢?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很心痛,但是又无能为力,希望有爱心的律师能帮指点。跪谢!
首先,楼主父亲与老板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很关键。但从楼主反映的“我爸去年就在那里做,今天也断断续续在那做了几个月的样子,他是刷内墙的”等等,楼主父亲与他的老板之间很有可能只是一种雇用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主张工伤可能得不到支持。 当然,雇用关系也不是就不好,对于你父亲的情况,个人认为,因为老板在资金方面没有问题,从雇用关系方面主张权利更有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全部
首先,楼主父亲与老板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很关键。但从楼主反映的“我爸去年就在那里做,今天也断断续续在那做了几个月的样子,他是刷内墙的”等等,楼主父亲与他的老板之间很有可能只是一种雇用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主张工伤可能得不到支持。
当然,雇用关系也不是就不好,对于你父亲的情况,个人认为,因为老板在资金方面没有问题,从雇用关系方面主张权利更有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建议楼主仔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那可是你的法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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