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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执行,国土执法也无可奈何。

国土部门执法无能,现在的国土执法就是个摆设,下发停建通知,当事人不执行,国土执法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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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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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县一级的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不一个独立的行政主体,他本身没有独立的处罚权,他是以县国土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力,所实施的行为后果应归属于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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