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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偷,物业是否承担责任

我的电动车被偷了,我没停在车棚里(没人停在那里),但物业也没有做到所承诺的出入登记,24小时巡逻的职责,物业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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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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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区内业主车辆的管理属于特约管理服务,如果双方在物管委托合同中约定了车辆保管费,那么车辆丢失的,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假如物管公司对停放车辆收取保管费,并接受了车辆的实际控制权的移交,就应按保管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管公司疏于管理,未尽起码的安全防范义务,对车辆丢失有因果关系的,物管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如果物管公司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没有重大过失的,物管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4 如果业主未把车辆停到指定的停车地点,后果由业主承担。一般在物业合同中都会有这样的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 二、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丢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三、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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