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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含义是什么?

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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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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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术语的法定含义是: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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