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急于求助!!!房屋拆迁权益受侵该怎么办???

  陶律师: 您好! 本人是南昌市青云谱区人,向您求助。我家私建的楼房应2006年05月份配合区房屋拆迁办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协议,目前也分得安置房。 当时,拆迁工作都是由村委会来与村民做工作的,在同意拆迁前,与村委会签下一份书面保证书。(左右邻居房屋未拆,我家房屋绝不拆除)。
  可事实上是我家房屋先拆,并且在拆迁过程中我家的一面墙体倒在距离不及40公分左右的对面邻居,五层的房屋墙面上。对方以震动房屋墙体开裂及房屋地基,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导致房屋拆除工作停工至今。根据《南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拆迁范围内不得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工程建设或者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市房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期限。
   现如今,邻居正在霸占我家房屋开始改建。请问揭律师:我的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急需您的帮助,此案件是否可以求助法律,胜算多大?谢谢!。

全部回答

2018-01-18

44 0

如果你家的房屋已经拆迁,并得到相应的补偿。邻居与开发商的矛盾,与你家并无直接关系。只不过,同样的情况,如果不同的补偿,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影响社会公平与公正。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