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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分配问题

我的爷爷和奶奶共同拥有一套房子,10年前,奶奶不幸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共有子女4人。 6年前,爷爷再度续弦,并领有结婚证,现二人共同生活在原来的房屋内。现在牵扯到房屋拆迁及赔款,爷爷的身体每况愈下,他立有遗嘱,但未公证,财产由我父亲和后奶平分。但是由于后奶照顾爷爷生活并不好,我的父亲不希望后奶分到太多的遗产,但是爷爷不愿意重新立遗嘱,我的父亲该怎么办?如果将来打官司,会出现什么结果?有多少胜算?大概能继承多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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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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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抄法律条文,只讨论房子。 “10年前,奶奶不幸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共有子女4人”---- 这意味着您爷爷先占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您奶奶的遗产。您爷爷与子女4人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应平分。
  即您爷爷再得到那一半的1/5----就是说,您爷爷总共占60%,您父亲占10%。   “爷爷的身体每况愈下,他立有遗嘱,但未公证,财产由我父亲和后奶平分”----只要该遗嘱全文均由您爷爷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制作的年、月、日,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公证,甚至不需任何见证人)。
  由于遗嘱效力优先,故此,您父亲与您后奈各得您爷爷遗产的一半:即房子60%的一半,各30%。   综合而言,房子将这样分配:您父亲占40%,您后奶占30%,您父亲另外本兄弟姐妹3人,各占10%。
   “但是由于后奶照顾爷爷生活并不好,我的父亲不希望后奶分到太多的遗产”---- 这种想法不对。照顾得好不好,您爷爷说了才算啊!从“爷爷不愿意重新立遗嘱”,就很清楚表明您爷爷的态度。   如果不满意这样的结果,您当然可以打官司。
  不过,您的胜算极少----除非您有推翻您爷爷遗嘱的其他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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