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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孕妇发错药如何赔偿

  本人怀孕60天后到宁波市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做检查,医生检查后说我有流产先兆,对我采取了保胎治疗,开了2种药:一种是针剂黄体酮,另一种是口服药天然维生素E丸。结果医院药房发药时张冠李戴,发错了药,把“天然维生素E丸”的标签贴到了“甲硝唑维B6片”上,结果把“孕妇禁用药”甲硝唑维B6片当成了“保胎药”天然维生素E丸发给我吃,我把药带回家后也没看出来药发错了,是回医院复查那天才发现的,吃药后出现了小便带血、恶心、呕吐、头晕等一系列的身体不适。
  后来去找宁海妇幼保健院协商处理此事,医院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要我把孩子流产掉,但只赔偿6000元,在流产期间的费用医院承担。还说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去打官司,反正医院是国家单位,用单位的钱来和私人打官司,随便!我不是宁波本地人,是外地到宁波这边来打工的,这边无亲无戚,去找过医院好几次都没得好结果,假如打官司的话时间精力都耗不起,特请广大热心朋友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小女子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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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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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因你的损失没有标准可以计算,不好主张损失数额,且医院欺负你是外地人,你没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去诉讼,因此,建议和解,把赔偿款拿了吧。祝早日康复,以新的精神状态迎接新的生活。

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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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存在明显过错,理应承担责任。 孩子在未出生之前属于母体的一部分,导致胎儿受害或流产就是侵犯了孕妇的健康权,是侵权行为。基于此,你可以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由于孩子流产给自己造成的精神上的伤害,你也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
  
   6000确实有点太少,不过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建议你以和解为主。毕竟打官司成本有点大,你可以找相关部门协调看医院能否增加赔偿数额。 但记住一点,不管走什么路子,都要随时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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