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孕60天后到宁波市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做检查,医生检查后说我有流产先兆,对我采取了保胎治疗,开了2种药:一种是针剂黄体酮,另一种是口服药天然维生素E丸。结果医院药房发药时张冠李戴,发错了药,把“天然维生素E丸”的标签贴到了“甲硝唑维B6片”上,结果把“孕妇禁用药”甲硝唑维B6片当成了“保胎药”天然维生素E丸发给我吃,我把药带回家后也没看出来药发错了,是回医院复查那天才发现的,吃药后出现了小便带血、恶心、呕吐、头晕等一系列的身体不适。
后来去找宁海妇幼保健院协商处理此事,医院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要我把孩子流产掉,但只赔偿6000元,在流产期间的费用医院承担。还说如果还不满意,可以去打官司,反正医院是国家单位,用单位的钱来和私人打官司,随便!我不是宁波本地人,是外地到宁波这边来打工的,这边无亲无戚,去找过医院好几次都没得好结果,假如打官司的话时间精力都耗不起,特请广大热心朋友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小女子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