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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休,还不让公休必须加班,违返劳动法吗?

我单位是单休,上周特忙,领导说不允许公休必须加班,因一周只休能休一天,我就没去加班,领导通知我:停休加班没有公休,必须把公休日的假条上交,否则后果自负,她这样做违返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全部回答

2010-04-02

0 0
我单位是单休,上周特忙,领导说不允许公休必须加班,因一周只休能休一天,我就没去加班,领导通知我:停休加班没有公休,必须把公休日的假条上交,否则后果自负,她这样做违返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可以安排加班,但,不能强迫。劳动者有合法理由不能加班,应当允许。否则,违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0-04-05

203 0
单位此举违法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加班需是职工自愿行为,单位不能以任何手段强迫职工加班工作。如果职工加班,单位还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按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公休日加班费为日常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日常工资的三倍

2010-04-02

217 0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安排职工休息一天。特殊情况安排加班的,可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加班。现在,你单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 建议根据单位及你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选择。如果你还愿意在单位干的话或一时还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就暂时忍一下。否则,辞职走人。

2010-04-02

202 0
你最好的办法是就不交假条,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立刻不在那上班了。如果不在那上班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忍了吧,为了生存,没有办法。

2010-04-02

189 0
我感觉违反劳动了,现在这样的事情很多,不过很少有人去提。

2010-04-02

219 0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从上面的条款可以看出来如果每周就一天假期而且每周都要你再加班,你可以同公司进行协商要回你应得的权利。 2、如果这种情况是一次两次个人认为你可以从了公司,因为你不想加班而和领导对着干对你以后的工作会有影响。
   3、如果协商公司不能妥协,你也不愿意这样一直老在公休日加班,这份工作对你也不重要的话建议你可以换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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