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解答不靠谱,楼主别吓坏了。
经过我与几个同学的讨论,再次修改我的意见,应该是比较成熟的意见了。
首先,本案涉及两个罪名:一个事较轻的非法拘禁罪,一个是重罪故意伤害罪。
由于有送
医院抢救的情节,就排除了故意杀人罪的可能。
其次,楼主的朋友在本案中属于哪个罪?问题的关键在于“劝”字。
楼主朋友作为主犯,要想避免成为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必须是尽力地阻止手下殴打被害人,如果只是动动嘴皮子之类的“劝”,很难阻碍其成为故意伤害罪共犯。
最后,根据你交代的情节,我估计你的朋友大约就是在看着手下殴打被害人下手太重或者心有不忍时,才会口头表达一下“不要打了”这类的劝阻,如果真是这样,你的朋友作为老大,就以放任的方式,默认手下殴打被害人,各犯罪人用相互间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意思联络,如此一来必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最低刑罚是10年,本案没有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殴打被害人,还有送院抢救的情节,肯定不会判死刑。
所以你朋友估计要坐13年左右的牢。
当然,如果你的朋友真的是尽力地劝阻手下不要殴打被害人,那么他就只对非法拘禁罪负责,那最多也就3年牢狱。
无论是什么罪,应该按的建议,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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