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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的孩子今年15岁,去年10月份交通事故磕掉三颗门牙,因孩子不满18岁,不能做烤瓷牙或种植牙,只做了简单治疗。医院出具了后续治疗费12000元(掉三颗牙要烤瓷六个牙),种植牙费用及医疗技术均高,我市目前技术达不到。现肇事者以保险公司不承认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让我们去法院起诉,请问法院支持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吗?还有我们可以请求精神赔偿吗?

全部回答

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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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后续治疗费12000元:1、如果您认为对于三年后安装假牙费用仍然在12000元左右,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如果严格依照法律判决的话,应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因为安装假牙的费用,是根据医疗证明以后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如果您认为三年后安装假牙费用远远大于12000元,可以等到待安装假牙的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是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您应当在每一年的十月前,以书面形式(最好是邮件)向交通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索赔(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您可以在起诉的时候要求精神损害赔,虽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定残为标准,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这个标准,况且您这个比较特殊,毕竟涉及到孩子以后一生问题,给孩子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利,您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
    换句话说,您先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再说,法院是有可能判决精神损害赔的。 附法律条文: >第十九条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2010-01-20

84 0
    如有证据,可要求给付后续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理赔,不代表肇事方就不承担责任。你们可起诉要求赔偿,也可同时列保险公司为被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
    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有关规定:。

2010-01-19

50 0
精神损失赔偿时不行的

2010-01-19

53 0
那当然是要赔啊 但是精神损失费 就不知道了哦

2010-01-19

81 0
   因故没有在办公室,所以只能用手机回答,不太方便。 楼主就孩子的后续治疗费起诉是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但是,是否可以确保胜诉仍存在一些变数。因为距离牙科手术还有三年,而三年是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其间存在许多变数。
  
  届时,实际支出多少并不能确定。用今天的价格标准标杆衡量三年后的事实,似不准确。所以,法院能否确认医院出具的依据我不好肯定。 精神损失赔偿的问题,如果不够评残,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即使勉强够残疾标准了,赔偿数额也寥寥无几,最多几千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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