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如果把车速减少1
如果把车速减少10%,即速度是原来的90%。也就是说速度是原来的9/10
则所用时间就是原来的10/9。
1/(10/9-1)=9-----------原来用时是9小时。
若车速提高20%,即速度是原来的120%。 也就是说速度是原来的6/5
则所用时间就是原来的5/6。
也就是说全程速度提高20%的话,全程时间为9*5/6=7。5小时。
实际上,以原速行驶180千米,再把车速提高20%,那么可比原定时间早1小时到达,即用了8小时。
这就是说:走180千米路程提高速度与不提高速度相差0。5小时。
速度提高1/5,是原来6/5,时间是原来5/6,比原来快了1-5/6=1/6也就是0。5...全部
如果把车速减少10%,即速度是原来的90%。也就是说速度是原来的9/10
则所用时间就是原来的10/9。
1/(10/9-1)=9-----------原来用时是9小时。
若车速提高20%,即速度是原来的120%。
也就是说速度是原来的6/5
则所用时间就是原来的5/6。
也就是说全程速度提高20%的话,全程时间为9*5/6=7。5小时。
实际上,以原速行驶180千米,再把车速提高20%,那么可比原定时间早1小时到达,即用了8小时。
这就是说:走180千米路程提高速度与不提高速度相差0。5小时。
速度提高1/5,是原来6/5,时间是原来5/6,比原来快了1-5/6=1/6也就是0。5小时。
所以原来走180千米的时间是0。
5/(1/6)=3小时
所以原来速度是180/3=60千米/小时。
两地路程为600*9=540千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