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住的房子是拆迁房,但是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我不知道这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我们离婚,我能分到房产吗?听说夫妻结婚6年后,财产(房产)就可以平分了,是真的吗?我们婚后的债务是否离婚时平分?孩子可以归我(女方)吗?
说明:拆迁以前的房子是他父母贷款为他买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
我们结婚时还有6万元多贷款没有还清,我们结婚一年后,这个房子拆迁的,但是结婚这一年中,我没有证明这段时间的贷款我还了,因为他去比较方便,所以一直是他去的。遇到拆迁,因房产升值,我们由三居室换成二居室,用差额把贷款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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