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双峰县永丰镇一居民,现附近有一施工单位对地基进行强夯施工,使地面出现很大的震动,给我们的住房造成了影响,部分住房出现了裂缝。经与施工单位协商,施工单位说有国家标准,施工地同建筑物相距在10-25米以上就可以施工,但没有说夯锤的重量。现请问:一个25吨重的夯锤在夯实基础时,对周围建筑物造成影响的标准距离是多少?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规定:6。3。1 强夯锤质量可取10~4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25~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接地压力宜取较小值。
锤的底面宜对称设置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250~300mm。 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100~200kPa。
6。3。5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施工地同建筑物相距在10-25米以上就可以施工的确有这一说,是《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
但是现在确实对你的建筑产生了影响,属于事实发生的不可预见事,应该给予修复或赔偿。